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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申报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8 点击数:7)

2016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分为产学研专项和一般项目。

2.项目执行期2-3年,即:2016年5月—2018(2019)年5月。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为公司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报人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其他要求

(1)产学研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一般项目,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优先支持以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做好本单位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附件1限额分配数,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充分讨论产生候选申报项目,经各单位5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好在线申报工作。申报系统自动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至2016年2月29日。

1.项目负责人登陆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育厅科研系统:网址:http://xmgl.fjedu.gov.cn),选择“申报管理—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点击“新增”后,按照“封面—填表说明—简表—科学依据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最终成果—研究方法和进度安排—已具备的条件—经费预算—成员组成和推荐人意见—合作单位意见—附件”依次认真并且完整地填写申请书。请注意:

(1)在填写申请书前请先完善教育厅科研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以便本次申报和未来项目结题工作的开展;

(2)“经费预算”栏中“承担单位直接为项目服务的管理人员费和其它行政管理支出”只计提教育厅下拨经费的8%。另外,产学研专项的资助强度不低于5万/项,其中教育厅下拨3万,学校配套1.5万,不足部分须由各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一般项目的资助强度不低于2万/项,其中教育厅下拨1万,学校配套0.5万,不足部分须由各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

(3)填写过程中请注意保存,并在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再返回至“封面”处点击提交,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4)“附件”栏中所提交材料以“PDF”或“图片”格式为主;

(5)已有教育厅科研系统账户的项目申请人(如遗忘密码可咨询学院负责人)直接登陆系统申报,新用户需向学院申请。

2.单位主管(分管科研的单位领导)登陆教育厅科研系统,对所有已提交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所)意见”一栏中对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与业务水平是否适于承担本项目的研究”以及“能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进行说明并审核。

四、申报材料

1.请登陆教育厅科研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两份),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在“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所)意见”一栏“单位(公章)”处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产学研专项须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 请登陆教育厅科研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经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组织申报和评选情况(附评选专家名单含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4.以上纸质材料请于3月1日前提交至校科技处。

五、联系人

卢老师电话:22865521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9室

校科技处

2015年1月8日

附件:

1.公司2016年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限额推荐各学院分配数

2.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