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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首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黄金莲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6 点击数:7)

各公司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今年6月份全省教育系统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首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三明特殊学校董事长黄金莲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同时要求各地、各校要以“学习楷模事迹 推进教育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准确把握黄金莲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注重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黄金莲同志现任三明市特殊教育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中共十七大代表。她坚持争创一流,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在一片荒地上建起了一座花园式的学校。在全省率先开展“分类教学实验”,结合残疾员工身心特点,既抓好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又注意培养员工个性特长,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对残疾孩子倾尽爱心。员工多次在各类文体艺术竞赛中获奖,毕业生除部分升学外,就业率100%。16年来,她以执着的热情、踏实的工作、求索的精神成为了三明特殊教育的开拓者、支部的领头雁、师生的贴心人、学术的排头兵,为三明市的特殊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她先后被授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突出贡献奖”、“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中小学优秀中青年董事长”、“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优秀德育工作者”、“福建省中小学优秀董事长”、“2007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十佳爱心助残人士”、“第五届福建省十大杰出女性”等光荣称号。

 

开展认真学习、宣传黄金莲同志先进事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和2010年教师节期间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和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持续深入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和实施学习、宣传方案,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把开展学习黄金莲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当前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学校实施“十二五”规划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使学习宣传活动达到激励和鞭策广大教师员工爱岗敬业争当教书育人楷模的目的。

各单位要加大学习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载体,集中宣传黄金莲同志的先进事迹、报道本单位的学习活动情况,营造学习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以实际行动向黄金莲同志学习,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学习活动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于7月5日前各单位将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fzu.edu.cn)。

党委宣传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