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现将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 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 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三、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校总值班电话:22866316)。每天下午3:30向校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与联系方式报校总值班室(陈志强,22866316,er0422@sina.com,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14室)和保卫部(谢善建,22866089,bwb@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室)。
四、节假日期间一般不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应事先报请批准同意,明确负责人,并做好妥善安排,务必确保安全。对外出、返乡的师生员工要建立请假审批制度或者去向备案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