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青年骨干教师短期出国留学研修的函》(留金办[2012]100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公司教育国际化水平,推进学校人才队伍国际化进程,经研究,拟遴选1-2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1-2名基础课骨干教师赴国外知名院校短期留学研修,有关派出手续由留学基金委委托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留学期限:综合行政管理研修期限为1个月;双语教学(基础课)研修期限为3个月。
3、留学单位:综合行政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双语教学(基础课)骨干教师派往英国里丁大学。
4、资助经费与内容:综合行政管理需人民币6.6万元,双语教学(基础课)骨干教师需经费9.5万元,所需经费由学校和选派单位按照3:1的比例共同承担。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一年以上与研修方向相关工作经验;英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
3、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50周岁,青年骨干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