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4-02 点击数:7)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1年1月起退休人员执行省属在榕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2012年4月的退休费按新标准发放,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的差额将在4月15号前另行拨付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账户。敬请互相传达转告。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计财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