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闽教办人[2012]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公司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公司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1、根据上级要求,公司推荐名额为2人(含1名备选名额)。
2、对入选该项目的人员,教育部将资助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养费。该资助经费少于接受学校所需培养费的,差额部分由学校予以补足。
2、拟推荐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为了提高录取率,建议拟推荐人选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1、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 关于选派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